【张宏良点评:可以不讲姓资姓社,但是不能不讲天理】
一个老百姓拿走了银行取款机多付的17.5万元,一审被判无期徒刑!一个空姐从韩国带回来一些化妆品在淘宝上卖,一审以逃税罪判刑11年!一个13岁小女孩偷拿了超市一袋食品,被逼跳楼自杀!可是一个明星偷漏税(含罚)涉案8亿,却仅仅是补交税款和罚款!请问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,此时此刻去了哪里?
可是就是这样一个逆天理悖人伦的法律,就是这样一个人神共愤、天下不平的处理结果,却得到了那么多专家学者的高调赞扬,几乎赞美成为依法治国的伟大案例!请问你们这些专家学者还有没有丝毫人性?还有没有丝毫天良?就算你们能够由此获得巨大名利,就不怕悖逆天理必遭天谴吗?就不怕连累家人亲属和子孙后代陪你们一起下地狱吗?
还有那些灭绝人性的法律党,你们要灭绝这个国家,要灭绝这个民族,制定如此恶毒的法律,无可非议,就像狼吃羊无可非议一样。但是,人类社会的斗争要有底线,这个底线就是可杀不可辱。你们可以像美国人灭绝印第安人那样灭决中华民族,但是却不能是没有底线地侮辱中华民族,把中国人变成没有人性的牲口。现在你们制定的这一系列悖逆天理人伦的法律,就是在把中国人变成麻木不仁的行尸走肉,变成没有是非善恶的会说话的牲口!
还有那些税务部门的官员,暂且不说你们是人民养育的公务员,应该为人民主持公道,就是作为一个普通人来讲,是不是也应该维护天理人伦?就算是碍于不良法律的束缚,你们没有办法将如此巨额偷漏税者绳之以法,但是总得讲点做人的良心吧!法律规定初犯者可不逮捕法办,可是此案却是长时间多次偷漏巨额税收,还能说是初犯吗?难道一个常年杀人犯在杀第100个人时被抓住,就能算是初次杀人吗?请看看你们头顶的国徽,请摸摸你们自己的良心,这是不是初犯?
虽然我们不了解此案的背景,但是有一点却是有目共睹,人神共愤,天地共鉴!就是此案目前的处理结果,是对人类文明的侮辱和践踏,是对法制社会的侮辱和践踏,是对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的侮辱和践踏,是对天理人伦的侮辱和践踏,是对正义和良知的侮辱和践踏,是对全国人民的侮辱和践踏!我们可以不讲姓资姓社,我们可以不讲什么主义,但是我们不能不讲天理!
苍天有眼,在看着此案!人民有气,在看着此案!希望此案能够给苍天一个天理,给人民一个交代,让公平正义的大旗飘扬在中国上空!